其它说明:
1、 活动结束后公布当次活动起兑分数线以上的会员名单和领取奖品的时间地点;
2、本次购房类积分活动以购房成交价万元为单位进行积分,万元以下单位四舍五入;
3、购房行为,指会员个体直接向天伦地产购买的在售房产(含住宅、商铺,不含车位),不包括二手房交易;
4、天伦会将为每一位会员设立积分档案,会员每一次申请积分,审核确认后,将积分详情登记在档案中,并进行会员升级;
5、活动结束,会员获得积分奖励后,保留会员级别,该会员当次活动积分将自动归零;
6、积分不得转让、赠予、买卖;
7、本积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天伦集团所有。
本积分方法仅限于天伦会会员个人参与,单位、团体购房除外
下列情形属于团体购房:
购房协议与单位统一签订,并已享有团体购房的优惠;
购房协议虽不与单位统一签订,但享有团体购房的特别优惠。其联系人或牵头人均不能按推荐购房或重复购房的条件享受积分。
购房过程中产生特殊优惠的会员不得参与本积分计划
团体购房以及除销售部统一面对市场推出的促销等活动以外的均属于特殊优惠,不得参与本积分计划。
河南省天伦集团属下员工及员工亲属不得参与本积分计划
河南省天伦集团属下员工及员工亲属不得参与本积分计划,一经查出,积分作废并采取集团内部处罚。
活动积分
天伦会活动是否计算积分,以活动前通知为准;
每次参加活动积分时,申请人出示会员卡并填写《积分申请表》,如在活动进行中未登记属个人放弃积分,活动结束后不再补办登记。
首次购房积分
会员首次购买天伦房产的,购房时需主动向销管人员出示会员卡,并填写《积分申请表》,由销售人员签字后生效;
首次购房时享有特殊优惠的,不再享受首次购房积分。
重复购房积分
本人再次购买河南省天伦集团的商品房时申请积分应提供首次购房缴款单和身份证原件,合同显示购买者必须为同一人,可进行积分。
直系亲属(限夫妻、子女、父母)出具身份证明,确认关系后,也可享受重复积分。
重复购房时享有特殊优惠的,不再享受重复购房积分。
会员推荐购房
“被推荐会员”首次进入销售现场由“推荐会员”带领并在《案场来客登记表》登记“推荐会员”卡号及姓名,另外“被推荐会员”还须在签订购房合同、填写《积分申请表》时,在“推荐会员”栏填写推荐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经销售员签字,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后,推荐人自动获得积分;
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之间为直系亲属(限夫妻、子女、父母)的不能享受推荐积分。
其它
首次购房积分、重复购房积分、会员推荐购房积分手续均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办理,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补办的,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过期视为动自放弃不予补办;在积分活动其间发生退房的,积分将会被取消,发生换房的积分按购房总金额变化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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